最新資訊
2021年昆明公積金繳存基數/繳存比例標準通告
時間:2021-09-23 10:23 來源: 微信公眾號:yn2553 QQ公眾號:800061629
2021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執(zhí)行標準的通告
根據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《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繳存管理辦法》)的規(guī)定,現將2021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、繳存比例執(zhí)行標準通告如下:
一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
(一)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
按照《繳存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,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以下簡稱繳存基數)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(自然年度)月平均工資(按照國家統(tǒng)計局關于工資總額構成規(guī)定或本市工資總額構成規(guī)定核定)。繳存基數不得超過市統(tǒng)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。按照昆明市統(tǒng)計局提供的數據,2020年昆明市城鎮(zhèn)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2,304.00元,月平均工資為8,525.33元。因此,2021年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執(zhí)行標準為25,576.00元。
(二)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
按照《繳存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,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。根據《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云人社發(fā)〔2018〕16號)文件規(guī)定,2021年,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執(zhí)行標準為:一類區(qū)為1,670.00元,適用于昆明市五華區(qū)、盤龍區(qū)、西山區(qū)、官渡區(qū)、呈貢區(qū)和安寧市、嵩明縣;二類區(qū)為1,500.00元,適用于昆明市所轄其他各縣、區(qū)。
二、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
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或自愿繳存者自行選擇,比例不應高于12%且不應低于5%。
三、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
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=職工的繳存基數×繳存比例(按元計算)+單位給予的同等金額補助。
2021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得高于市稅務局納稅的上限。
四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、繳存比例執(zhí)行時間
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
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規(guī)定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。本通知下發(fā)前,2021年住房公積金少繳的單位,可進行補繳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可通過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(yè)務大廳或各服務網點,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。
云南省省級職工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參照執(zhí)行。
更多新的招聘、考試信息
關注微信公眾號:yn2553
或長按二維碼關注





></a>
</span>
</div>
<span style=)